小企业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产品(深圳分行)
产品定义
小企业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对单户融资总额在20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客户,在以其所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前提下,对客户不进行评级和统一授信,以物业的经营收入进行还本付息,并在贷款业务结束时等额减少授信额度的贷款产品。
产品特点
(一)贷款申请易;
(二)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
(三)贷款用途广,贷款可用于经营性物业自身在经营期的资金需求,对于自行建造的物业,可用于置换负债性资金和超过项目资本金规定比例以上的资金;对于购置的物业,可用于置换购置款。
(四)还款方式活,可根据经营性物业出租前景和租金收取方式制定灵活的分期还款计划,考虑到物业的租金回收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还可给予借款人最长半年的宽限期,合理缓解小企业客户的还贷压力。
办理指引
(一)提出书面申请。
(二)提供企业基础资料及以下资料:
1、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2、经营性物业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产权证书;
3、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
(四)办理抵押手续。
(五)取得借款。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